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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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3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关于发布2013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公安局、人民法院、统计局、调查队: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予以发布。本标准自2013年5月1日开始执行。
湖北省公安厅(印)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
湖北省统计局(印)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印)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湖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二○一三年度)
 

序号
项 目
标准(元)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20840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
7852
2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年)
14496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年)
5723
3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35179
4
农、林、牧、渔业
22886
采矿业
34193
制造业
32131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47484
建筑业
33670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40465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44825
批发和零售业
26189
住宿和餐饮业
23303
金融业
67157
房地产业
37324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9430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50210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29192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23624
教育
39559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42736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34752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40408

 
 
主题词: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   标准 通知
 
抄送:中国保监会湖北监管局
增发:各市、州、县公安局交警支、大队,高警总队。
 
湖北省公安厅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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