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黄仁春律师
业务手机:13871166626
电子邮箱:hrc8@qq.com
Q Q:757218000
执业证号:14201200110576888
律师姓名:黄仁春律师
业务手机:13871166626
电子邮箱:hrc8@qq.com
Q Q:757218000
执业证号:14201200110576888
律师简介
黄仁春律师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以下称“大成武汉),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在湖北省的分支机构,于2001年5月经湖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现有律师从业人员150余名。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旗下黄仁春律师,武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武汉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委员,武汉市第四次、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黄仁春律师擅长处理公司、房地产、经济合同、婚姻继承、刑事辩护领域专业法律事务。对公司领域公司设立、治理、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收购与兼并、股份制改造;对建筑、房地产领域的征地拆迁纠纷、土地使用权出让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及相关纠纷;对婚姻继承领域、合同领域的诉讼、非诉讼法律事务也有一定研究。
多年来,凭借丰富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服务客户的同时,积累了宝贵的从事公司、房地产等方面法律服务的经验。在此基础上对客户的需求能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并在现实的法律环境下采取最实际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步骤。成功办理了一系列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同时担任多家单位的法律顾问,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深受客户的肯定与好评。
黄仁春律师一贯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多次被评为武汉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洪山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并与来凤县绿水镇中学贫困学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帮扶贫困学生直到大学毕业等。
主要经历
1998年,通过司法部律师资格考试获律师资格,次年起到律师事务所执业;
2002年6月,作为嘉宾参与了武汉电视台“公民与法”栏目的录制与评论;
2002年8月,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建设部在北京举办的“证据立法与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纠纷和拖欠工程款实务研讨会”;
2003年12月,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建设部在北京举办的“证据立法与解决房地产合同纠纷和拖欠建设工程款实务研讨会”;
2004年4月,参加了由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在重庆举办的“产权转让《暂行办法》、规范改制《意见》和主辅分离《办法》政策适用与实务操作高级研修班”培训;
2005年3月,作为创设合伙人发起设立湖北安怀信律师事务所,任首席律师、主任;
2006年7月,应邀参加武汉市司法局、武汉市律师协会主办的“武汉市首届房地产法律实务论坛”,就商品房包销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大会发言,并同与会者进行了现场交流;
2006年8月,应邀参加了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在大连主办的“全国菲迪克合同条件及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交流研究会”;
2006年10月,被聘请为洪山区“五五”普法讲师团讲师;
2006年11月,应邀参加了武汉市知识产权局、武汉市律师协会主办的“武汉市首届知识产权法律实务论坛”;
2007年4月,作为律师代表参加了武汉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
2007年7月,应邀参加了武汉市律师协会举办的《物权法》高级研修班;
2008年1月,被评选为洪山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优秀律师;
2008年4月,应邀参加了武汉市律师协会举办的《劳动合同法》高级研修班;
2008年8月,受聘为洪山区律师顾问团律师,为洪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其组成部门科学决策和处理重大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2008年12月,被武汉市司法局评选为武汉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1月,被聘请为洪山区社区矫正工作律师志愿者服务团成员。
2010年6月,被洪山区人民政府评为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5月,武汉市洪山区同心律师服务团团员律师。
2012年6月,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会员律师。
2013年3月,被武汉市司法局、楚天都市报聘请为楚天公益律师团律师。
2013年4月,作为律师代表参加了武汉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
2013年11月,被武汉市司法局评选为武汉市优秀社区律师。
2014年,洪山区律师工会委员。
2014年10月,为武汉市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委员。
2014年11月,受聘为湖北经视第一地产专栏特约评论律师。
2015年5月,与来凤县绿水镇中学贫困学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帮扶贫困学生。
2015年6月,受聘为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
2015年7月,加盟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为合伙人律师。